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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百五十一章 不對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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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沈科長,您那會兒不是建議我們考慮一下胡建國同志的話麼,您說,他說的很有可能是真的。

我們就根據胡建國同志說的做了個推測,假如他真的看到槍套上的暗釦當時是扣着的,那麼就說明那時候武器還在,是在混亂中丟失的。

當時圍觀的人羣以及後來將童光耀抬到醫院去的人,都是那個單元裏的鄰居,我們就猜,會不會是哪個鄰居好心給收起來了,只是後來因爲種種原因,他不好往出拿,才搞成如今的局面。

於是,我們就挨家挨戶的做工作,果不其然,二樓西南戶那家上初中的小孩看到我們後變得有些緊張的情緒,引起了我們的注意。

通過我們做思想工作,他承認童光耀身上的武器是他拿走的,那孩子說他當時就是覺得好奇,所以才趁亂將武器從槍套中拿了出來。

後來保衛處的人過來後發現武器丟了,當時表現的特別嚴肅,那孩子害怕,一直沒敢吭聲,他跟我們說,他原本是打算晚上偷偷將那把武器丟到樓前的花池臺裏的。”

還好!

沈躍在心底暗自鬆了一口氣,還好,還好石山刑警隊的同志過去的早,要是真讓那孩子丟到花池臺裏,再被其他人發現,那人要是沒什麼壞心眼,直接報保衛處或者報公安了還沒啥,要是起點什麼歹心思,那可就真不一定會發生什麼了。

就在他剛準備說什麼的時候,電話聽筒裏曹隊長的聲音又傳了過來。

“還有一個好消息,沈科長,我們發現了當時胡建國同志爲什麼聽到腳步聲後,追下去卻又沒看到人影的原因,因爲那個兇手那會兒就沒跑出那個單元,他躲在了一樓的樓梯下面。

不知道您記得不,一樓樓梯下面堆放了很多雜物。”

“對,我記得,曹隊長你的意思是,胡建國追出來的時候,那個人就在樓梯下的那堆雜物後面藏着?”沈躍的語氣中充滿了詫異。

“沒錯”電話那頭的曹隊長十分肯定的回道。

“我們在那堆雜物後發現了血腳印,還發現了十分完整的血手印。”

接連兩個好消息,讓電話這頭的沈躍有些激動的握了下拳頭,和曹隊長又交流了一些地方的細節後,這才掛掉電話,抬起頭,他就看到兩位領導正目光灼灼的盯着他。

電話聲音雖然非常大,跟往後的電話開免提幾乎一樣了,但這時期電話中的雜音也非常大,不湊到跟前的話,其實也聽不太清楚。

李言誠和萬政委二人當然不會湊過來,所以也只聽到了斷斷續續的一點內容,知道在這通電話中石山的曹隊長一共說了兩個好消息。

第一個是丟失的武器找到了,怎麼找到的不清楚。

至於第二個好消息,似乎是發現了兇手的線索。

“李局,政委,首先武器找到了,混亂中,被住在死者童光耀家所在的二樓西南戶的十三歲小孩給拿走了。

這孩子自己說他就是好奇纔拿過去看看,本來想的是隨後還回去,可後來因爲害怕承擔責任,就沒敢還。

他爸媽今天都是大連班沒在家,基本可以排除這孩子是受別人攛掇。”

這確實是一個好消息,小孩子因爲好奇拿走,相比被別有用心的人拿走算是最好的結果了。

“第二個好消息是什麼?我剛纔聽到似乎是發現了兇手的蹤跡?”消化掉這個好消息後,萬政委追問道。

“確實發現了兇手的蹤跡,就在十二號樓東單元一樓的樓梯下面,那裏常年堆積了一些雜物,老曹他們第一次抵達現場的時候,鋼廠保衛處的人說查看過雜物後邊,人沒辦法進去,那堆雜物確實多,所以老曹他們也就沒在意。

等到剛纔從那個孩子家出來準備離開的時候,老曹手下一名偵查員打着手電鑽到雜物後邊去了,發現那堆雜物後邊的空間雖然非常小,但鑽進去一個瘦小一點的人還是沒問題的。

並且,這名偵查員還在那裏發現了血腳印,在其中的一個箱子上發現了一個完整的血手印,是右手留下的,血跡看上去都很新鮮,應該是童光耀的血。

根據腳印和手印初步判斷,曾經進過那裏的人應該是一位成年男性,身形偏瘦、矮小,老曹他們推斷,留下腳印和手印的那個人,很可能就是殺害童光耀的兇手。

當時胡建國確實聽到了腳步聲,他一邊喊一遍追,兇手那會兒應該是剛準備出單元樓洞,聽到喊聲後,情急之下躲到了那堆雜物後邊。

所以,那誰追出單元樓洞後,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。

至於他後來離開,應該是趁着後來混亂,混進人羣中離開的,那時候幫忙抬童光耀的人不少,有很多人身上和手上都沾染了血跡,在那種情形下,那個人身上的血跡並不會顯得突兀。

老曹還說,他判斷,這個人應該也在鋼廠家屬院裏住着,所以他的出現纔沒有引起其他人的注意。

現在有腳印,有手印,還推測出了他的體型,距離找到這個人不過就是時間問題。”

鋼廠家屬區非常大,裏邊總共居住了職工和職工家屬近兩萬人,在有線索的情況下想找到那個人確實不算難,況且還有手印和腳印可以提供比對。

如果說這個沾血的手印和腳印是在其他地方被發現的,那還真不好說什麼,因爲現場留下痕跡的太多了,可偏偏此人留下痕跡的地方一般人根本不會去,只這一點,就不好解釋。

你說你去現場看熱鬧,幫忙了,好啊,那你告訴我,你跑到那堆雜物後邊幹什麼去了?玩捉迷藏嗎?

這個案子到現在,可以說差不多已經被破了,接下來就是按圖索驥,抓人就行。

看這個樣子,應該是尋仇沒跑了,唯一還有個疑點,就是童光耀在被行兇者用刀捅的時候爲什麼沒有發出任何聲音,他當時如果大聲喊叫,樓裏的鄰居肯定會出來,這樣的話,他極有可能就死不了。

還有,他身上可是帶着武器的,在那種情況下,他又爲什麼沒用武器反抗呢?

這些疑點看來只有等兇手被抓住後才能得到答案了。

好在現在不用擔心那把武器會響,這就將危害性降到了最低。

要是聯合行動剛展開第一天就又丟武器又響的,那才真是樂子大了。

“行了,你們值班吧。”李言誠有些疲憊的揮揮手,他今天結結實實的在外邊跑了一天,本來第一次主持這種大型行動,對他來說就是千頭萬緒,又碰到一個殺人的惡性案件,這會兒腦袋都有點發脹。

既然石山那起新發案件已經有眉目了,他覺得自己得抓緊時間回家好好休息,接下來的一段時間,他不會輕鬆的。

見領導要走,萬政委和沈躍二人一起陪着走到了值班室外。

剛纔跟着過來的管衛東在聽到領導話裏有要走的意思時,就已經跑到後院開車去了。

站在值班室門口,李言誠又跟萬政委交代了一下,在這次聯合行動中,總隊這邊一定要做好配合各縣(分)局的工作,等車過來後,便坐上車離開了總隊。

“政委,您給李局通報的石山區發生的案子?”

大門口,看着黑色紅旗小轎車駛離後,沈躍轉頭看向萬政委問道。

“不通報不行啊,誰知道丟的武器到底是怎麼回事兒,萬一兇手就真是衝武器去的,拿到武器後準備再幹一個大案子,提早準備了總要好一點,好在只是虛驚一場。”

“是啊,這真是不幸中的萬幸。”沈躍心有餘悸的點了點頭。

兇手要真是衝着武器去的,那麼武器到手後,後果真是不堪設想。

聯合行動剛開始就來這麼一下,這是打所有人的臉,尤其是李言誠的。

萬長友已經能想到,接下來他們那位李副局長一定會向總部建議,要求加強管理各單位自用的安保武器。

單位的安保武器,在全國範圍來講,出事兒的已經不在少數了,確實有加強管理的必要。

“政委”

“嗯?”

“這次的聯合行動由李局主持,這是不是說明上級領導有意培養,下一屆……”

“慎言!”

不等沈躍將話說完,萬長友就開口打斷了。

“自己琢磨就行了,有些話別往外說,更別討論,那些事情不是咱們應該考慮的事情。

你只要記住,李局現在還兼任着咱們總隊長,但刑偵工作非常重要,李局又是市局常務副,這個職位的工作本身就非常忙,所以不可能一直都兼任着總隊長一職。

等到真的不再兼任咱們總隊長後,再想見李局一面可就不容易嘍,沈躍啊,趁着現在機會難得,要學會把握機會。”

沈躍當然知道政委說這話是什麼意思,總隊現在還缺一個副總隊長,最有可能的就是他們這幾位科長,當然,也不排除局裏從下面縣(分)局抽調上來一個。

“我剛纔跟李局說,石山的案子派的是你過去協助,你知道李局聽了後怎麼說的嗎?”

萬長友的話並沒有停。

“政委,李局怎麼說的?”沈躍有些忐忑的問道。

“李局說,我對沈科長還是非常放心的。”

沈躍的眉毛都快飛起來了,被領導表揚,而且還是這麼正面的表揚,這讓他感覺跟喫了一口蜂蜜一樣,心裏甜滋滋的。

“謝謝政委。”

“謝我幹什麼,又不是我表揚你的。”萬長友不在意的擺了擺手。

“好好幹,機會多的很,李局年輕,更喜歡用年輕幹部,前提是要做出成績,以後李局就算卸任總隊長職務,但估計應該依然會分管刑偵,就還是我們的直屬領導,所以啊……”

話沒說完,萬政委抬手拍了下沈躍的胳膊,轉身走進大門,不過沒再進值班室,而是向辦公樓走去。

沈躍站在那裏沒動,今天他值班,前半夜他打算就呆在值班室,看看石山那邊有沒有可能前半夜就取得什麼突破。

命案偵破,一般七十二小時之內是黃金期限,在這個時間段內,現場痕跡相對新鮮,目擊者的記憶也較爲清晰,各種證據尚未被破壞或者遺失。

因此公安能夠趁熱打鐵,迅速展開調查,收集線索,追蹤嫌疑人,從而大大提高破案的成功率。

如果超過了這個期限,案件偵破的難度就會逐漸增加。

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,在實際情況中,可能會因爲案件的性質、現場的條件、以及公安的資源等等等等因素而產生變化。

在一些複雜或者案情比較特殊的案件中,所謂的破案黃金期限可能會被延長至數天甚至更長時間。

另外,隨着科技的不斷進步,公安能夠使用的收集和分析證據的手段也會越來越多,這使得有些案件在超過黃金期限後仍然能夠被成功偵破。

只是當前這時候,能用在破案上的科技手段,除了那些正常的化驗之外,其他的輔助手段非常少,各項工作都需要依靠人力去完成,所以命案發生後的七十二小時之內非常關鍵。

站在大門口吹着寒風,沈躍感覺自己的頭腦愈發的清晰,對於萬政委剛纔說的那番話,他已經都拋之腦後了,能當上副總隊長當然最好,當不上他也不會太過在意。

他現在考慮的是石山那起案件。

丟失的武器被找到了,兇手的蹤跡也摸到了,貌似案件的偵破就只剩下時間問題,可這會兒被冷風吹過後,他忽然就感覺似乎有點不太對勁。

到底是哪裏不對呢?

此時此刻,李言誠坐在車上也在考慮這個問題,案發不到十二小時就即將要告破的激動情緒褪去後,他想到了一個關鍵問題。

那個人在樓梯下方的雜物後能留下血足跡,爲什麼當時就追出來的胡建國沒看到地上的血腳印呢?

那個人總不能是扛着腳走路,所以在樓梯上沒留下痕跡,知道有人追自己,躲到樓梯下方後,才把腳放下來,所以留下腳印啦?

這不是開玩笑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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