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章第三份遺囑()
“你們平時都聊一些什麼?”黃妮問。
“唉,回憶在家鄉生活的往事,在美容院工作的瑣事,我則和她講自己家的家務事吧。”眉蘭說。
“可否具體一點?”黃妮問。
“比如吧,郭嘉說她爸媽重男輕女的事情,小時,哥哥們不需要幹活,家務事都是她乾的,打豬草,餵雞餵鴨什麼的,還有洗衣服,做飯等。反正早些時候,農村女孩在家裏是不受待見的。我也一樣,在家也是受氣包。不過,長大以後在回憶小時幹活的事情,就覺得很有意思了。苦沒有了,想到的全是有趣的細節。比如,偷喫雞蛋,還有用棍子打不聽話的豬……我們小時,也沒有什麼遊戲可以玩,就是和雞鴨豬打交道……”眉蘭說。
“再比如,我和她講我丈夫的事情。他窩囊的很,來人連話都不會說。一天到晚,連三句話都說不了。問他喫飽了沒,他要不點頭,要不就搖頭;問他要不要加件衣服,他要不搖頭,要不點頭,就像個啞巴。郭嘉一般都是聽着,不過,有時聽我說的高興了,就會插兩句嘴。但她說話,還是有些喘的。”眉蘭說。
“好的,請繼續。想到什麼,就說什麼。”黃妮鼓勵她道。
“我問她孩子怎麼不來看她,她就會哭。說孩子在國外,回不來。我就說,你打個電話,讓他們回來,他們不就回來了?郭嘉說,孩子大了,都有自己的生活了,不想打擾他們。可是我說,你這樣的身體,也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發病,爲什麼不打電話叫他們回來呢?郭嘉聽了,就讓我給她兒子打電話。沒想到,電話打通後,她兒子果然從國外趕回華城來看郭嘉了。她兒子長的很像郭嘉,文文靜靜的,白面書生,聽說在國外搞金融,很有錢。兒子也有孩子了,他是帶着老婆孩子一塊回來的,見到兒子,兒媳婦和孫子,郭嘉情緒很好,那幾天,總是笑。她兒子說,,要回國來陪郭嘉,郭嘉卻說,你回國來看我,我就已經很高興了。你還是回去吧,工作要緊。我身體很好,有很多人照顧我,你放心。經過反覆做工作,他兒子才帶着老婆孩子回國了。不過,見到兒子和孫子,郭嘉特別高興,她很喜歡那個小孫子……對了,她還說,她要把她的所有財產,留給那個小孫子呢。”眉蘭說。
“哦,那郭嘉有沒有寫一份遺囑之類的東西?”黃妮問。
“有啊。在我陪護她期間,她讓我把公證人員叫來,當面起草了一份遺囑,經過公證的。”眉蘭說。
“咦,這個遺囑沒有聽說嘛!”黃妮說。
前面,郭嘉的兩個兒子和馬小理打官司,各執一詞。小文和小武,手上有一份早一些的郭嘉的遺囑,遺囑內容,是說要把所有財產留給兩個兒子的。而馬小理手中的另一份遺囑,是在小文小武持有的那份遺囑之後立的,時間晚一些,內容是郭嘉的所有財產由馬小理管理,房產馬小理可以享用……
現在,眉蘭這裏又冒出了第三份遺囑,這究竟是這麼回事?黃妮心中思忖。
“哦,是這樣。郭嘉立完這個遺囑後,吩咐我保存好,帶回鄉下放到箱子底保存起來。一般情況下不要拿出來。等到有人找我時,再拿出來。”眉蘭說。
“爲什麼立了遺囑,還不讓你拿出來?”黃妮問。
“郭嘉說,她死後,關於她的財產究竟歸誰,肯定會有一場惡戰。她的幾個兒子會爲此爭執的。前面,她已經立過一份遺囑,說要把遺產留給兩個兒子。可是,馬小理跟了她以後,每天悉心陪護,對她盡心盡力,她作爲感恩,不得不根據馬小理的請求,重新立了遺囑,把馬小理的利益也考慮進去。但是,到了她現在這樣一個狀況時,她已經看清楚了身邊的人和事,看清了馬小理的真實面貌……只是,她已經無力改變現狀了。她老了,頭腦也越來越不清楚了,她也不太想繼續活在這個世界上了……她對一切都心灰意冷了。所以,她偷偷立了第三份遺囑,讓我保存好。千萬不要讓馬小理還有她的兒子們知道。她不願意親人間相互爭吵,傷害感情,更不願在他們的逼迫下,做些什麼違心的事了。因爲,前面,她已經一而再的修改遺囑,不好意思面對他們了。”眉蘭說。
“難道你不知道郭嘉的兒子和馬小理打官司的事?華城電視臺曾經連續播出過……”黃妮問。
這件事,在華城鬧得沸沸揚揚的。這個眉蘭不會不知道吧?她想。
“我不知道這件事。我們農村婦女,從來不看什麼新聞。我們都是一大早起牀,忙家務,幹農活,晚上八點就上牀睡覺。每天忙得像個孫子,哪裏還會關心國家大事,關心村子以外的事情?”眉蘭說。
“那郭嘉當時怎麼和你說的,什麼樣的情況下,才能把這個遺囑拿出來,面向世人公佈?”黃妮問。
“郭嘉說,她死後,她的孩子們一定會爲財產之事打官司的……果然,他們真的打了!”眉蘭說。她的思路比起黃妮來,顯然慢了好幾拍。
“郭嘉還說,她在世的時候,要把這份遺囑藏好。等到她過世後,再拿出來。”眉蘭說。
“郭嘉說,如果有人來找我問起這事,並且不是她兒子或馬小理那邊的人,是和這事無關聯的人,那我可以說。但是,要拿出遺囑,必須要有法律界人士在場。我也不知道,這個法律界人士,是指的什麼,是法官,還是律師。”眉蘭說。
聽到這裏,黃妮一切都明白了。
郭嘉是把自己的真正遺囑,通過公證員公證後的有效遺囑,藏到了眉蘭這裏。她已經預料到,她的後代,會爲她身後的遺產打官司的。因爲,她的孩子中,有婚生的,有非婚生的,還有馬小理這樣不倫不類的“義子”……他們之中的每一個人,她都不想得罪,於是,便給每個人留了一份所謂的遺囑,但是,這些遺囑都沒有經過公證。現在,眉蘭這裏收藏的,纔是真正有效的代表了郭嘉心意的遺囑。這份遺囑的重要性,不言而喻。它或許可以平息這場曠日持久的官司,瞭解幾個男人之間的戰爭……
不過,黃妮不會要求看這份遺囑的。這確實是法律界人士的事。
“這樣吧,我丈夫就是法律界人士。我請他幫助找一位民事庭的法官,請他帶着助手前來,到你這查看遺囑吧。因爲,前段時間,郭嘉的幾個孩子,已經爲了財產之事打官司了。而且現在這所別墅,也被查封了,銀行卡也被查封了。另外,馬小理,也就是看護郭嘉的那個男人,他前段時間因爲官司之事受刺激,精神分裂,住進了精神病院……”黃妮說。
“好的。好的。我也不懂什麼。黃醫生,如果你能找來法律界人士,我願意把這個遺囑公佈出來。這也是郭嘉的遺願。”眉蘭說。
“要不,你再和我說說你們在一起的那段日子,郭嘉和你交談的情況?”遺囑時有了處理的方法,黃妮繼續和眉蘭聊了起來。
據眉蘭說,郭嘉在她當陪護的那段日子,還是很開心的。她的意識基本是清醒的,說起話來雖然不是很清楚,但靠在她嘴邊,還是能聽清的。
“郭嘉告訴我,她很後悔進城去打工。她說,早知道結果是這樣,她還不如就在家裏當一個安分的農村女孩,將來找一個老實憨厚的丈夫嫁了,一輩子種田,養育子女……她說,她耗盡了所有心血,努力出人頭地,掙大錢,雖然目的達到了,也享受過有錢人的生活了,可是,她一直過得很不好。她告訴我,她一共結了三次婚,三次婚姻,都不幸福,都是丈夫吵着鬧着要和她離婚,而且臨離開時,還一個個喝她的血,傷她的心……她對男人失望極了。她還告訴我,她曾經喜歡過一個小她很多的唱歌的男人,就是那個男人,還是真心對她好的,雖然他們在一起,也吵嘴,但是,現在想來,那個男人不圖她什麼,是真喜歡她的。郭嘉還告訴我,說這個馬小理讓她不放心……我就問,他是做什麼的?爲什麼來陪護。郭嘉告訴我,馬小理長得很俊,她就是喜歡他的俊,圖他長得好看,聽話,乖巧……她一直是他的上級,所以這個馬小理很聽話,什麼都聽她的,讓他幹什麼他都乾的……不過,等到她老了,躺在牀上不能動彈時,馬小理也靠不住了……他除了想要自己的錢和財產外,看不出來,他留在自己身邊還有其他目的。我聽了後,就勸她,既然馬小理現在圖你的錢才守護你的,那你乾脆把他辭了吧。可是你猜郭嘉怎麼說?”眉蘭說到這,停了下來,問黃妮。
“……”黃妮想不出來,也不願意想。她覺得郭嘉後來的思路很怪,完全不是按照正常女人的想法去做事,處理問題,很放縱自己,也很沒有譜。所以,她認爲,憑藉着自己的想象力,還無法想象和猜測這個女人的奇怪想法。
“郭嘉說,她已經離不開馬小理了。即便她心裏明白,這個男人,是因爲錢和她在一起,但是,由於他們長時間生活在一起,她已經對他產生了依賴感,無法離開他。即便知道他常常欺騙她,甚至有時欺負她,她也心甘情願。她見到他,心情就會平和……黃醫生啊,我真是想象不出,這個郭嘉她是怎麼想的?”眉蘭苦着臉說。
估計,眉蘭爲了這事,也勸過郭嘉。可是郭嘉執意不聽,眉蘭也沒有辦法。
有許多事情,局外人看得清清楚楚,可是局內人,卻固執已見,不聽勸告,即便是撞南牆,也不回頭……
“那後來,你怎麼和馬小理吵架了?”黃妮問。
“唉,是馬小理不知道聽了哪個護士的話還是另一個陪護的挑撥,有一天突然跑到病房來了。他就坐在病房,看我給郭嘉換尿布,擦臉等。看了半天後,他便走過來說,你還是回去吧。你陪護的水平太差了,如果讓你一直陪下去,我們董事長的病,可能會越來越嚴重。我一聽,就很生氣,他這是無理取鬧嘛。明明我來了以後,郭嘉的精神狀態好多了,身體也好多了,可他坐在那半天,就對我橫挑鼻子豎挑眼的,他算老幾?後來,看我們吵的厲害,郭嘉也很不舒服,她好像有些怕馬小理,看到馬小理故意找我的茬,她只好說,要不,眉蘭你先回去吧。這段時間,也讓你辛苦受累了。你家裏還有那麼一大攤子事要你忙……我看她爲難,便就離開郭嘉了。誰知,過了沒多久,郭嘉就去世了!我覺得這個馬小理不是個東西,肯定虐待郭嘉了!可是,爲什麼郭嘉明明受他的虐待,還願意和他在一起呢?”眉蘭說這,眼光中流露出無法言說的困惑。
黃妮聽了,心裏很清楚。這就是斯德哥爾摩症患者的問題所在。
愛恨纏繞。
互愛互害。
明明受到虐待,卻對虐待者一次又一次抱着希望。每當在受虐後,得到了施虐者一點點的關心,就會感恩戴德,心悅誠服……
通過眉蘭的敘述,黃妮對於郭嘉生病躺在牀上的那段時間,馬小理對郭嘉的傷害之事,更加確定了。
他們不僅僅是情感上離不開的一對孽緣;
他們還是虐待雙方互換後,沉迷於這種難以停止的遊戲中無法拔出的兩個病人!
郭嘉是解脫了,她在施虐和受虐中,終於離開了人世……
可是,那個至今仍無法從病態心理走出的馬小理,還在受苦受難,還在被病魔折磨……
結束了和眉蘭的訪問,黃妮和眉蘭商議,次日,便帶民事庭法官來眉蘭這取郭嘉的第三份遺囑,以便平息這場曠日持久的遺產官司。(未完待續)